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5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的公告
尊敬的泰达宏利基金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同时,根据《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银管反洗钱【2019】41 号)规定,对于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存量客户,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提示客户并限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更新身份信息。对于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客户,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采取限制为其办理认购、申购及限制基金份额转换等措施。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多次发布公告予以提示,现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服务质量,确保您及时获悉各项业务办理进程,如果您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新。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 或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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