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9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七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7 年 11 月 06 日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七年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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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3 年 8 月 8 日《关于核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3〕 1060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正式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七年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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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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