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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1 08:10:41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等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

投资限制等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等事宜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4月6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4月10日决议通过《关于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现将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过后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根据上述投资范围的修改,相应修改投资策略、投资限制。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位数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自2017年4月11日起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位数由小数点后三位调整为小数点后四位。三、《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的修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位数等,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本公司2017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上的《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附件《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决议通过议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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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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