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沪深300量化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沪深 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沪深300量化”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沪深 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6日17:
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沪深300量化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简称“《议案》”或“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10日,即2017年3月10日下午交易时间
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华安沪深300量化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及授权
1、本次会议表决票仅为纸质形式,表决票样本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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