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0
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2月1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1050号《关于核准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011,519,752.00元,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7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11,630,594.6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0,842.6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17:00止。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12月19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依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从2017年12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7年12月20日到2018年1月9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2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概况4
2.1基金基本情况4
2.2基金产品说明4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4
3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5
3.1资产负债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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