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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08:25:1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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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
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 42 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
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
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正式生
效。现将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42 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 基金合同增加了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投资范围” 部分明确了“股票” 包含存托凭证
以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
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3) “投资策略” 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以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投资策略增加: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
证,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
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
(4) “投资限制” 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
股票合并计算,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
(5) “估值” 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一并调整。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
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40016 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32 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30 华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54 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121 华安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460 华安成长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371 华安汇智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425 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133 华安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359 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04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40005 华安宏利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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