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4
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年3月4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38号文准予核准募集,于2013年10月2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9号准予变更注册。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4月11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自2018年5月15日起,原《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并更名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18年12月14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从2018年12月2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普悦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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