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简称丰信A,B类份额简称丰信B)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6月6日起,至2017年7月3日17:00止。
2017年7月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517,813,371.86份,其中丰信A为
232,221,939.09份,丰信B为1,285,591,432.7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丰信A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223,097,237.86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份额总额的96.07%;参与投票的丰信B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为890,713,100.48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份额总额的69.28%。参加本次大会的丰信A和丰信B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各自的基金份额总额的50%以上,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调整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丰信A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23,097,237.86份,占参与投票的该类份额总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丰信B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90,713,100.48份,占参与投票的该类份额总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调整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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