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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信A和丰信B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23

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信A和丰信B份额
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于2015年10月20日发布了《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信A和丰信B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10月20日为丰信A的开放赎回日和丰信B的开放申购、赎回日,2015年10月21日为丰信A的开放申购日及丰信A和丰信B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信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0月21日,丰信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56164元,据此计算的丰信A的折算比例为1.02256164,折算后,丰信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信
A相应增加至1.02256164份。折算前,丰信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16,934,763.81份,折算后,丰信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9,573,003.02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信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0月2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信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信B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0月21日,丰信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3472609元,据此计算的丰信B的折算比例为1.23472609,折算后,丰信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信B相应增加至1.23472609份。折算前,丰信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21,283,015.71份,折算后,丰信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96,696,521.69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信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0月2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信B份额的折算结果。
三、本次丰信A和丰信B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0月20日,丰信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5,281,730.92份,丰信B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65,050,000.00元,丰信B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303,980.26份,2015年10月21日,丰信
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245,800.00元。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丰信A 与丰信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在丰信A的申购开放日,对丰信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以及丰信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并对丰信A和丰信B的基金份额分别进行折算后,对丰信A的有效申购申请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如果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等于7:3,则对丰信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2)如果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对丰信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等于7:3的原则,对丰信A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3)如果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按照丰信A与丰信B的份额配比等于7:3的原则,对丰信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丰信A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丰信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丰信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或等于7/3倍丰信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信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10月21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信A的赎回申请和丰信B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于2015年10月22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信A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0月22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丰信A赎回和丰信B申购及赎回的确认情况,于2015年10月23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丰信A申购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申购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赎回申请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丰信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517,5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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