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1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7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鹏华全球高收益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33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
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收益债券,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基金产品及本
基金特有风险、一般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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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 言 .................................................................. 2
二、释 义 .................................................................. 2
三、风险揭示 ............................................................... 5
四、基金的投资 ............................................................. 8
五、基金的业绩 ............................................................ 15
六、基金管理人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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