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三年八三二月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与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1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14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7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0
九、基金收益分配......25
十、基金信息披露......26
十一、基金费用......28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0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1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32
十五、禁止行为......34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5
十七、违约责任......37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9
二十、其他事项......40
4-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43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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