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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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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03

关于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
2015年11月 3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为确保调低管理费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就《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原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
进行修订。
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中,原
“(二)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二)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0755-8235366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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