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0日15:00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
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雷洋
联系电话:010-58163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30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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