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9
关于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的公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5:00起至2017年8月7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17年8月8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份额为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0%,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费用明细
根据《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法规及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但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项目金额
律师费2万元
公证费2万元
合计4万元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见证律师是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重要提示
1、我公司后续将对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转型,具体转型事宜,投资人请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刊登在指定媒体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投资人可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678-3333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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