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3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1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2023 年 9 月修订)
修订记录
时 间 修改内容
2015 年 1 月 “十一、基金费用”“(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2016 年 10 月 由于增设 H 类基金份额修改相关条款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部
2018 年 3 月
分内容
2020 年 3 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分内容
2020 年 12 月 由于增设 C 类基金份额修改相关条款
2021 年 2 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改部分内容
2021 年 8 月 由于撤销 H 类基金份额修改相关条款
2021 年 11 月 提高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
调低本基金托管费率、增设 D 类基金份额、修改开放式基金的资金
2023 年 9 月
清算部分内容及根据法律法规更新相应修改部分内容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 0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2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3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11
五、 基金财产保管 ...... 12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 15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18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21
九、 基金收益分配 ...... 26
十、 信息披露 ...... 27
十一、 基金费用 ...... 29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32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 33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34
十五、 禁止行为 ...... 37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39
十七、 违约责任 ...... 41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 42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 43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 44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成立时间:2001 年 5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 号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85186558
传真:010-58163090
联系人:冯晶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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