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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07:48: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26

   关于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安达信用纯债债券发起式

基金交易代码:A类:000284C类:00028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2016年10月25日),本基金资产规模不足2亿元,

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6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销售业务。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有持仓证券停牌,为了最大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基金所持有证券资产最后运作日的估值价格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证券资产,具体清算规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待停牌证券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证券卖出变现。待全部停牌证券复牌并卖出变现后,若变现金额高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将差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变现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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