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截至公告日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基金以及基金合同尚未生效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以及起点金额以相关基金
法律文件的规定或本公司的后续公告为准。
二、调整内容
1.调整后上述基金每期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下同)。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3.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不低于1.00元的每期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
额,否则可能导致定期定额投资确认失败,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办理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时,还需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和业务安排。
4.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情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敬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
话:400-700-8880),获取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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