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5
关于调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经与上述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6 日起调低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并相应修订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修改前: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赎回时点 赎回费率
第 1 个受限开放期 1%
第 2 个受限开放期 0.8%
第 3 个受限开放期 0.5%
自由开放期且持有期大于 7 日(含) 0%
自由开放期且持有期少于 7 日 1.5%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100%。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3、赎回金额的计算
例 6:某投资者在某一运作期第一个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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