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9
关于调低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
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7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04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5日正式生效。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19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内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0.6%年费率调整为0.3%年费率,拟将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0.2%年费率调整为0.1%年费率。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要点如下: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部分:
原表述: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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