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将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全面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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