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7
关于修订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3 日生效。
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3 年 9 月 3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不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约定,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修订后的《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建信安心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上的《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建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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