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6
关于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任一自由开放期期满之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可以作为终止本基金合同的事由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年度自由开放期期满日(2019 年 7 月 26 日)日终,嘉实合润双债两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9 年 8 月 17 日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
基金代码 000269
成立日期 2017-7-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任一自由开放期期满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可以作为终止本基金合同的事由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前 10 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 90%的。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本年度自由开放期期满日(2019 年 7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已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自 2019 年 8 月 17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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