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运作
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8 月 3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久 1 年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久 1 年定期债券 A 易方达恒久 1 年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65 00026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
注: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第九个运作期为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含该日)。其中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为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2 年 9 月 17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含该日)为封
闭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期”和“开放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 1 年,其中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
本基金第九个运作期为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含该日),其
中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为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
换业务;2022 年 9 月 17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含该日)为封闭期,本基金不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对于每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