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的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60,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2月25日起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
一、自2017年12月25日起,本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光大证券办理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投资者欲了解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上的《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