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9
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第四次
定期支付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3年
9月12日生效。根据《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折算、缩减份额、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定期支付。
现将定期支付及相关折算、暂停申赎等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期支付
1、定期支付的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折算、缩减份额、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定期支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每季度定期支付前根据该季度定期支付金额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随后通过缩减部分基金份额数目,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定期支付流程。
2、定期支付频率
本基金每季度对投资人进行1次定期支付,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不进行支
付。
3、定期支付的金额、支付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将会在每年年末确定本基金下一年的定期支付方案,该支付方案中需载明下一年基金支付的支付基准日、每单位份额 的支付金额。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不进行支付,但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之后则按季度进行定期支付。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12月18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网站刊
登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定期支付方案的公告》,约定本基金2016年度第四次定期支付基准日为
2016年12月14日,本基金每单位份额此次的定期支付金额为0.013元。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每季度定期支付前根据该季度定期支付金额进行基金份额的 折算,折算基准日即为定期支付基准日,本次即为2016年12月14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当季每份折算金额
本基金的当季每份折算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当季的每份定期支付金额。
4、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做出调整,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改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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