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18 07:12:16 股吧网页版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18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8日
第1页共8页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长
公告依据 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
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年9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9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9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年9月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A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54 00025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是 是
回、转换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自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次年对日的期间(如次年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即2014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4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第二个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
15日。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第2页共8页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
本基金开放期,投资人在交易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16-12-16 23:11:31
目前大盘缩量震荡,各位老伙计对于下周行情千万不能胡乱操作,要明白个股操作最重要的是点位应变而不是
发表于 2016-12-16 23:18:13
中粮生化下周适合介入与卖出的点位已经得出,各位老友还在为买进与卖出所迷惑的话,这个时候拿起
发表于 2016-12-16 23:18:22
老师看一看如今行情的实时策略。所有股友都需要知道:散户不折腾,主力才会拉升,跟随宇哥一起
发表于 2016-12-16 23:18:28
宇哥一起追踪主力动向,做市场稳定长久的盈利者!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