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签
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以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基金
( 1)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000252,
C 类 000253);
( 2)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772);
( 3)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978);
( 4)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0979);
( 5)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
码: 001361);
( 6)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535);
( 7)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002065,
C 类 00206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
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于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
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述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3、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国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国工商银行定期自
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
额一致。
4、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 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
的有关规定。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 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2(A 级)/260202(B 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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