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9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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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21日证监许可﹝2013﹞675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6日起生效, 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于
股票型基金, 属于风险水平中高的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金融地产行业股票, 其风险高
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 包
括创业板股票、 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 债券回购、 资
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40%。 其中, 本基金投资于金融地产行业内的股票资产占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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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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