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9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4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式运作和开放式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2017年9月12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9月12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如果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最近的一个交易日作为封闭期的最后一日;第二个封闭期为自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第二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如果第二个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最近的一个交易日作为封闭期的最后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为2016年10月27日至2017年9月11日。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9月12日
起(含该日)至2017年9月25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及赎回申请。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5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投资人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含申购费)限制;投资人当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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