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0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号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62号)和2013年6月27日《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 530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自由开放期可自由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仅为1个工作日,且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力争向基金持有人定期支付稳定的现金流,但定期支付的现金流不等同于基金的分红;每次支付的现金流数量也可能因投资标的变动、信用违约的发生、融资成本变动等因素发生变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1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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