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
征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
定自2016年2月26日起增加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 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16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各类份额分别设置对
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
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236)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
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 本基金C类份额类别的销售费用费率如下:
(一) 销售费用费率
1、 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2、赎回费:当投资人持有期限小于30天时,赎回费率为0.75%;
当投资人持有期限超过(含) 30天时,赎回费率为0%。
(二)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 新增C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
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月月薪定
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
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
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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