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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00023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大会投
票表决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7:00 止。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共计 249,996,777.2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42,972,124.66 份的 72.89%,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3年12月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会议审议了《关于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授权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49,996,777.20 份基金份额同意本次会议议案;0.00 份基金份额反对本次会议议案;0.00 份基金份额弃权本次会议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证费 10,000.00
律师费 30,000.00
合计 40,0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表决通过《关于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于该日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因此,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安排
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关于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的有关内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具体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全文同步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披露)
5、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提示
1、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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