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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19 21:38:11 股吧网页版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2015-8-19)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19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A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25 0002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
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5 至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为满足投资者的
理财需求,我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开放 10 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即申购和赎回期间为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含该日)至 2015 年 9 月 8 日(含该日) 。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
构公布时间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
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
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
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
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 C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本基金将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的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
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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