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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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6
关于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条款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出现上述情形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代码 A 类:000225 C 类:000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
与赎回一次,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
入 5 至 20 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
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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