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17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上(www.ftfund.com)刊登了《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鑫益基金”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9日15:00起至
2015年7月19日15: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楼
电话:(021)20899188
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联系人:王楠
邮政编码:20012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6月19日,即2015年6月1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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