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14 10:08:24 股吧网页版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的公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
起,将针对招商银行销售平台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招商银行已代销的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产品及未来代销的基金产品
二、调整内容

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销售平台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上
述基金产品,首次最低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调整为 1 元,追加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单笔 1 元起;原最低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追加认购、申
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招商银行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需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epf.com.cn 4008-202-8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