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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27 11:02:30 股吧网页版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限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限额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9日起,对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销售的国富日日收益货币A(基金代码:000203)和国富日日收益货币B(基金代码:000204)T 0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调整为:单日单个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份额累计上限为10,000份(含)。

普通赎回业务不受此次调整影响,投资者如有超出10,000元的资金使用需求,可办理
普通赎回业务。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赎回基金份额的时间。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680)咨询
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快速取现”,是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而非法定义务,开展货币基金“快速取现”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在某些情形下本公司可暂停或终止提供该项服务或对该项服务设置一定的限制性条件。投资者申请使用“快速取现”前,请认真阅读《国海富兰克林网上直销现金增利宝快速取现用户服务协议》。

本公司对每日“快速取现”总额度设置限额,如当日“快速取现”总额度超过公司设定的限额,投资者提交“快速取现”申请将会失败。如快速赎回取现业务因系统维护、总额度不足等原因而暂停,投资者仍然可以选择申请办理普通赎回业务。

2、投资者成功提交“快速取现”申请,并经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成功后,从投资者发起
货币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之日起(自然日,含当日),“快速取现”份额对应的收益或损失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同时,“快速取现”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
至快速取现日前一自然日)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

3、投资者提交的“快速取现”份额所产生的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日前一自然日)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普通赎回全额
时,未结转收益将与赎回款一并支付给投资者。

4、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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