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7
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序号 条件 管理费率(m)
1 R≤(r 4.75%) 0%
2 (r 4.75%)<R≤(r 6.75%) Min(0.3%, )
3 (r 6.75%)<R≤(r 9.75%) Min(0.6%,0.3% :)
4 R>(r 9.75%) Min(0.9%,0.6% :)
其中,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2019年11月8日为第三个开放期的开放首日,因此,根据上述规则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2019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r=2.75%,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序号 条件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
管理费率(m)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
1 R≤7.5% 0%
2 7.5%<R≤9.5% Min(0.3%, )
3 9.5%<R≤12.5% Min(0.6%,0.3% : )
4 R>12.5% Min(0.9%,0.6% : )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为2019年11月22日(含该日)至2021年11月19日(含该日)(该考核周期结束日最终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2021年节假日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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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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