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2
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
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约定,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
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其中,适用于第 N 个业绩考核周期的 r 为第 N-1 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为第二个开放期的开放首日,
因此,根据上述规则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的 r 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 r=2.75%,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
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含该日)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含该日)(该考核周期结束日最终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 2019 年节假
日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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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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