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1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
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止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1月9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98,272,495.7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9,359,040.54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月9日)基金总份额的50.23%,其中同意的份额为:46,950,286.78份,占参加大会份额的95.12%,弃权的份额为2,408,753.76份,占参加大会份额的4.88%,反对的份额为0份,占参加大会份额的0.0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份额为:49,359,040.54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的份额占参加大会份额的95.12%,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2月18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
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2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1、将《基金合同》中“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将《基金合同》中“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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