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旗下基金在网上交易系统的指定支付渠道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旗下基金在网上交易系统的指定支付渠道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31日15:00,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指定支付渠道申购(含定投业务,下同)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使用银行直连(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通联支付、连连支付渠道支付申购费用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上述支付渠道申购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无申购费的基金除外)。
三、活动方案
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31日15:00,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的上述支付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的,不收取申购费。原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原申购费率(用)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前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含天弘基金官方网上直销系统
(www.thfund.com.cn)、天弘基金爱理财APP、支付宝天弘基金生活号、支付
宝天弘宝粉之家生活号、微信天弘基金订阅号、微信天弘基金服务号、微信天弘基金微理财公众号,敬请参见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页面提示。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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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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