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7-22 20:44:18 股吧网页版
鑫益系列 A084
项目说明书
名称: 鑫益系列 A084
投资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投资收益:
本项目不保障本金及投资收益,项目预期最高到期年化
收益率为 8%.
还款来源: 转让人合法持有金融资产收益权的本息
投资期限:
起息日起至收益权到期日之间天数,具体期限以页面展
示为准.
募集期: 2015 年 7 月 22 日 16 时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 15 时.
起息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投资资金在起息日前不计算收益.
到期日:
预计到期日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项目实际到期日受制
于基础资产到期日期.
转让:
投资份额确认成功后,受让人可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
部份额,转让成功所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以页面展示为
准(详见“转让协议”).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为 3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不成立:
款项退还,受制于《中财所用户服务协议(投资人版)》
的约定.
预期收益计算: 本金*投资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回款方式: 起息日开始计算,一次性回款.
回款前提:
收益权对应基础资产到期未出现逾期等违约情况,且转
让人足额收取收益权对应本息收益.
清偿顺序:
基础资产到期本息收益优先偿还受让人出资及其预期年
化收益,若清偿后仍有剩余则按照约定支付服务方技术
服务费用.
划款日:
转让人收到资产收益权分配款后,应及时委托中财所向
受让人支付本金及投资收益回款,一般不超过到期日后
T+3 个工作日.
项目撮合机构:
上海长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为服务方为受让人和转让
人的交易提供服务,并与受让人和转让人分别签署相关
协议.
收益计算单位: 每 1 份为 1 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分.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