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6
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
则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调整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目前的收益分配原则项下第二项条款中关于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内容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和权益登记日,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开放期的第一日)为除息日”,经本公司认真讨论和研究决定,拟将前述条款修改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请参见附件
1、《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2、《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信息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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