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计算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计算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调整本基金管理费率计算
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本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适
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作相应调整。
根据基金合同及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一年
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
告》,本基金第十个业绩考核周期(2023 年 2 月 17 日(含该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含该日))适用调整后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修改如下:
序号 条件 原管理费率(m) 调整后管理费率(m)
1 R≤(r+1%) 0% 0%
2 (r+1%)
3 (r+2%)
4 R>(r+4%) Min(0.9%,0.6%+ R r4% ) Min(0.8%,0.4%+ R r4% )
1R 1R
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详见下文)。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序号 条件 管理费率(m)
1 R≤(r+1%) 0%
2 (r+1%)
1R
3 (r+2%)
1R
4 R>(r+4%) Min(0.9%,0.6%+ R r4% )
1R
其中,
(1)R 的计算方法如下:
R NAV1 D 1
NAV0
NAV1 为第 N 个开放期第一日的未扣除管理费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第N-1个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若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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