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07 13:31:02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07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15日证监许可[2013]658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6月26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因为本基金可以配置二级市
场股票和股指期货,所以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投资范围不含二级市场股票和股指期货的
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本基金未持有到期,投资者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投资
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
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的股票)、权证及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
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安
全资产(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资产)和风险资产(股票、权证及股指期货
等权益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开放
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但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本基金以保本运作周期和到期操作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3年为一个保本运
作周期,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为保本运作周期到期日(不含当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
第5个工作日),在到期操作期,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将在到期
操作期结束后设置5至2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本金将暂停办理日常赎回、转换
转出业务。本基金的每个保本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本基金
封闭期内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入转出,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
日,受限开放期间隔6个月,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赎回申请。因而,基金
份额持有人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目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