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10-19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银华货币”)、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银华日
利”)、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四季红”)、银
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季季红”)及银华纯债信用
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银华纯债(LOF)”)的基金经理
于海颖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批准于海颖女士
自2013年10月17日起开始休假。休假结束后,我公司将另行公告。
在休假期间,于海颖女士所任职的银华货币及银华日利由该两只基金的另一
基金经理朱哲先生单独管理;于海颖女士所任职的银华四季红及银华季季红由该
两只基金的另一基金经理邹维娜女士单独管理;于海颖女士所任职的银华纯债
(LOF)基金由本公司基金经理邹维娜女士代为管理。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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