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7
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9日9时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
4、会议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9时15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于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会议登记于2017年12月19日8时整开始
办理。会议登记截止时间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5、会务常设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8-8688转0)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7日,即2017年11月17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基金管理人授权的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数量及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5、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督人、见证律师、公证机关和公证员;
6、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7、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8、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表决后立即对投票情况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9、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10、形成大会决议,由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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