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3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粤开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
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粤开证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粤开证券的规定为准,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63822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8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76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12181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0190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10172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0487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274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70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61 中银宝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2262 中银宝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站:www.ykzq.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
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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