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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6 07:38:14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6


关于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6日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

年9月16日起开通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1.本次开通转化业务的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190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10172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2.日常转换业务

2.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
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
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 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基金的,则

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 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

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
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

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2.2.1办理时间

自2021年9月16日起正式开通, 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
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

2.2.2适用基金

本次本基金转换业务开通适用于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份额:380009;C类基金份额:005852;E类基金份额:007100)之间的相互转换。

2.2.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及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2.2.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交易时

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
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
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2.2.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
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2.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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