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5
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本基金根据2013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7号)和2015年8月24日《关于准予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88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13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或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由于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影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效果的风险、在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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